关于做好2010年12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0〕50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定于2010年12月24—28日举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1.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开考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共10科。24-26日为文化课考试。27-28日为信息技术考试。
2.报考范围
本次报考年级为高中2006-2009级学生。2006级和2007级各科成绩为“D”等第的学生、2008级各科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考试。2008级在校生参加考试的,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2009级在校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五科的第一次考试。
3.报考办法
所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籍所在高中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首先,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学校考试报名名单(按新老程序分两个.db数据库文件);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在开考科目内自愿选择报考科目,确认后,分别在新老考试程序中选科录入(“0”为禁止报名、“1”为不报名、“2”为报名;信息技术要选择报考科目);最后,经核实无误后,点击“上报地市”按钮生成各学校考试报名库(.db数据库文件),由区县汇总后按时上报。
二、考前准备
考前,各区县要严格按照《考务培训手册》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时下发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考试材料
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须在考前一周发到考生手中。
因考籍或姓名变更、丢失等需换发准考证的由区县教育局汇总一并到市教育局办理,一般不得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到市教育局办理。前期更换的准考证与下发的考试报名名单信息不符的,以下发信息为准重新更换。
2.按要求设置考点和考场
考点由区县统一安排。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文化课考点一律集中设置在高考考点学校,且要方便考生赴考、有利于考试封闭管理。信息技术考点可安排在本校或相对集中。
考前一周,各考点学校要按要求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程序测试工作,并按照试考通知要求组织完成试考工作。考前一天,各区县教育局要按《考务培训手册》有关要求认真布置好考点和考场,并进行检查。
注:本次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考试使用2010年6月份题库系统和考试计划。考试所需的时间加密器延用原山东省会考考试系统的时间加密器。
3.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前教育工作
要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参加考试巡视、监考和考务等工作,落实好考试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考区内监考教师交换制度(即本校教师不给本校考生监考)、任课教师学科回避制度(即任课教师不得监考本人所从教学科)、亲属回避制度、监考员轮岗制度(即每场监考结束后,须调换至另一考场)。
要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前思想教育工作。一是各高中学校要分别组织好考前全体教师和全体考生培训会,认真学习《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讲清利害,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二是认真组织两个考风考纪责任书和两个诚信承诺书的签署工作,市教育局要与各区县签署考风考纪责任书,每个区县作为一个考区要与考区内各高中学校签署考风考纪责任书,各考点主考要与每个考务工作人员签署考务人员诚信考务责任书,各高中学校要与考生签署诚信考试责任书。切实强化责任,各负其责,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各个环节的畅通、落实。三是通过发放《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致考生及家长一封信》,广泛宣传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和家长的广泛支持。
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考点监考教师名单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加强考试过程监督与管理
严把考试入场关。各学校要选择责任心强、熟悉考生的同志担任带队教师。每场考试前所有考生一律由报名学校带队教师带队,持有关证件进入列队进入考点。各考点要在考点入口处根据准考证、身份证、考场通知单对考生逐一核对,进考场前,再由监考教师在教室门口根据三证逐一复核,对证件不全和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一律不允许进入考点和考场。同时,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有无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除必须的文具外,学生所带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外。
全力抓好巡视关。市及区县教育局要分别组织巡视员队伍进行随机督查,加大督查密度,确保督查范围覆盖到每一个考点学校。巡视期间,巡视员按照巡视职责和要求,与区县和考点学校巡视员一起协同配合,严格遵守巡视纪律,按照分工不间断地进行巡视。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记录,当场公布其作弊情节。
周密做好考务关。各考点要按照考务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周密安排,严格落实每一个细节。包括考试中巡视纪律及统计缺考考生等有关工作、考试终了收卷、验收和装订密封等,都要明确要求,强化责任,规范操作。信息技术考试中,遇到技术问题按既定规程解决不了的,要迅速与ATA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并解决,同时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若考试中出现不可抗因素如停电等造成不能正常考试的,要速与所在区县教育局联系并报市教育局。可将本场考生延至最后考试,不需要重新编场,用原编场数据即可。
严格试题保密关。严密试题交接环节和手续,落实试题保密责任制。严格备用题的管理,备用题的启用须报告考区主任批准后启封,主考、副主考二人在备用试题启用记录表上填写备用题启用记录并签名负责。考试结束后,未使用的备用题要交回市教育局。
2.严明纪律、严肃处理
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通报批评违纪作弊考生和违纪舞弊考务工作人员,并严格落实违纪作弊处罚规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认定违纪的,其违纪学科成绩无效;认定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作弊行为,记入本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和每年高考招生前向高校提供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对违纪作弊考生较多的学校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纪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继续抓好优秀考点的评选和总结表彰,优秀考点数量不限制,并将考试过程的规范程度纳入素质教育先进区县评选中。
3.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紧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异地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各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四、阅卷工作
1.加强阅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教育局将按照要求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组织各学科教研员进行阅卷培训。领导小组下设评卷质量检查组,负责评卷质量的检查工作。各学科成立分学科的评卷小组,具体负责各学科阅卷工作,随时接受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卷质量检查组的抽查和监督。
2.统一标准,规范阅卷
阅卷前,由各科教研员组织阅卷老师进行培训,按照省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统一阅卷要求、阅卷标准和阅卷纪律。阅卷过程中,各学科阅卷老师要在阅卷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卷要求和登分、核分工作程序,组织好阅卷工作。阅卷采取流水作业法,实行阅卷、复核和总分累计签名负责制。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阅卷结束后,各学科评卷小组要及时整理阅卷质量分析报告。对发现的阅卷中不认真、故意放宽标准或错误较多的老师,将通知所在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